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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酒精惹的“祸”!长沙站派出所连续处置两起列车酒后闹事案件

发布时间:2022-10-14 阅读: 来源:未知

小酒怡情,大酒伤身,纵酒贻害他人,有些旅客在乘坐火车外出时,因为醉酒或者其他紧急的事情做出过激行为,既构成违法行为,又耽误自己的行程,得不偿失。近日,长沙铁路公安处长沙站派出所连续处置两起因醉酒在列车闹事案件。
10月12日18时5分,长沙站派出所接到转警,K1348列车有旅客酒后滋事,请求移交至长沙站派出所处理。民警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站台,发现这名乘客仍处于醉酒状态,并且情绪激动,民警随即将这名乘客带至派出所内进行处理。
经询问得知,该旅客名叫高某,67岁,湖北省十堰市人,在株洲喝了一斤白酒后,乘坐K1348次列车前往武昌打工。上车后,高某在餐车向服务员抢了三盒盒饭,拒不付钱,还对餐车服务人员大吼大叫,严重扰乱列车秩序。酒醒后,高某对其酒后所犯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高某因酒后滋事被长沙铁路公安处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几小时后,长沙站派出所再次接到转警电话,称Z13次列车上有殴打他人的警情,请求交站处理。13日6时13分,列车到达长沙站,民警将两名当事人带至派出所进行处理。
经了解得知,打人者为冮某,被打者为冷某,因在车上聊天得知两人是老乡,且都要前往广州打工,一见如故,便在列车上喝酒聊天,却不想在酒后聊天时因意见分歧发生嘴角,冮某动手将冷某嘴角打伤。经民警调解后,冮某对冷某表示道歉,并愿意赔偿冷某医药费。民警对双方在列车上喝酒发生冲突进行了批评教育,特别是对冮某动手打人一事给以严厉批评。两人虚心接受了批评,握手言和。
长铁公安提醒: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不要饮酒或少量饮酒,酗酒滋事不仅给其他旅客带来困扰,自己也会面临法律严惩。(通讯员:吕颖、周德华
(编审:刘永 责编:黄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