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法庭”创建丨河南灵宝:好聚好散也是对彼此的一份尊重
发布时间:2022-08-14 阅读: 来源:人民法治
(李艺华 何彤彤)马某和袁某在抖音平台相识,两人因为兴趣相投,相识不到两个月便登记结婚。然而,由于两人相处时间较短,彼此了解不够,婚后双方常因性格不合等原因发生争吵,致婚姻关系无法维系,马某遂向灵宝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袁某,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你有什么意见?”
“我同意离婚,我们的婚姻关系已无法维持,好聚好散吧。”
庭审中,承办法官李艺华查明了案件事实,考虑到双方结婚时间较短,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做了调解工作,但双方均表示没有和好的可能,对于离婚双方均无意见。
最终,经过承办法官协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马某与袁某双方自愿离婚,袁某同意退还马某彩礼2万元和金首饰,双方好聚好散,此案至此顺利画上了句号。
婚姻是两性因相爱而缔结的契约。作为法官,亦是希望每个家庭的婚姻都是幸福美满的,在处理每一起离婚案件时,都本着“调和”的原则,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但是,婚姻总有矛盾无法调和,感情无法维系的情况,此时,作为法官,希望当事人都能心平气和,本着好聚好散的心态来审慎对待对方。婚姻原本是爱的牵手,如果成为一种负担,不如及时放手,好聚好散,各自安好。
今后,灵宝法院五亩法庭将继续以“创建枫桥式法庭”为契机,坚持以人为本,能调则调,调判结合,最大限度地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最大限度地维护家庭和睦和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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