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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不捕不诉后,检察官帮助流浪老人回家

发布时间:2022-07-27 阅读: 来源:未知

近日,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流浪汉盗窃案,该院秉持“少捕慎诉慎押”和“良法善治”的司法理念,对犯罪嫌疑人余某“不捕不诉”,并帮助其返回原户籍所在地。
“家里就我一个人了”、“十多年前来到这边做护工,如今年纪大了没法继续做了”、“就买了一包烟、一些吃的”……
该案犯罪嫌疑人余某今年72岁,原户籍地海南省琼中县。四十多年前其与前妻离婚,婚生小孩归前妻抚养。十多年前其从海南省来到邵阳市区医院做护工,后随着年纪增大无法继续护工工作,便在邵阳市区到处流浪。其与前妻及孩子、兄弟一直无联系。
2022年7月11日,余某流浪到市区某殡仪馆,盗窃了参加葬礼的尹某的包,并用所盗现金160元购买了烟和食品,7月12日,余某被邵阳市公安局北塔区分局抓捕归案,公安机关以余某涉嫌盗窃罪将其刑事拘留,7月18日向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该院受理案件后,办案检察官孙铭对案件进行了认真审查,并讯问了犯罪嫌疑人。该院认为,余某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均较小;余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并积极退赃;余某系初犯且为七十岁以上的老人。7月21日该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余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7月22日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考虑到余某系外地来邵流浪的年迈老人,基本生活无着落,作出不诉后,他仍然摆脱不了流浪困境,该院在对其宣布不起诉决定后,及时与公安、民政局救助站取得联系。办案检察官安排余某吃了午饭,并帮其购买了一些食品及生活必需品,尔后将其护送至救助站,由救助站将其送回原户籍地。离开救助站前,检察官留下了联系方式并不厌其烦地叮嘱余某要遵纪守法。
该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能动履职,兼顾法理与情理,充分彰显了司法的温情与关怀,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下一步,该院将继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着力提升司法为民服务水平,在办案中传递司法温度。(通讯员:杨晓燕)

(编审:刘永 责编:黄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