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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专辑】变故起纠纷 群英断是非

发布时间:2024-07-18 阅读: 来源:湘阴县人民法院

变故起纠纷。2020年10月包工头张某军向本村五保户张三爹借款人民币伍万元,约定月利率1%。2021年12月张三爹中风病倒,共同生活的侄子张某学将其送县人民医院治疗。住院期间,张三爹当着自己一个哥哥和一个弟弟的面向张某学夫妻交代了个人债权情况,其中包括张某军借款,并特别交代了借据保管存放地点。2022年元月债务人张某军向张某学支付借款利息6000元。张三爹住院35天,除医保补偿用去医药费1.2万余元,均由张某学夫妻支付。住院期间,张某学及家人轮流陪护。出院后不久,张某学夫妻每月交费1800余元,将神志不清,生活不能自理的叔父送至县内某敬老院安顿,且三天两头前往看望陪伴,2022年5月接回家护理。7月中旬张三爹去世。张某学在操持后事的同时,向债务人张某军通报情况并要求其归还借款本息。张某军说这段时间周转困难,过段时间工程款结算后就还。当年9月中旬(中秋节前),张某学又电话联系债务人张某军索要借款,得到的回复仍旧。2023年元月(春节前),张某学多次打电话向张某军讨债。张某军先是不耐烦,后来干脆不接或拒接电话,债权人张三爹去世引发纠纷。3月张某学委托他人准备起诉,5月受托人建议先申请村委会调解。

群英断是非。

(一)走访摸底子。受托人以走访和电话沟通的方式走访了逝者张三爹的四个兄弟及其配偶,他们一致表示:其老弟(哥)终身未娶,1976年下半年开始和丧偶的二哥一起生活,共同养育二哥的三个年幼子女(当时张某学仅五岁)。直至为兄妹三人操办婚礼组织家庭,老兄弟二人步入暮年后,他们一家商定:长子张某光赡养父亲,次子张某学赡养叔父。对此另外老兄弟三个及家人均表示无异议。他们对侄子张某学的赡养,特别是送医治疗及护理行为都很满意。随后受托人又走访了屋场老人、村委会干部,他们反映的情况与逝者张三爹兄弟讲的都一样。之后,受托人还走访了张某学在集镇的邻居,他们反映:十多年前,逝者张三爹65岁时就到镇上与侄儿张某学一家共同居住,衣食住行包括零花钱,均有张某学夫妻提供,其五保费、移民补助费则是由张三爹自己领取掌握,前些年身体好的时候还帮忙打理菜园。

(二)释法梳辫子。2023年6月初,村委会召集两位“群英”碰头。笔者以一方受托人和“群英”双重身份对事件做了简单梳理:逝者张三爹31岁起即与当事人张某学父亲一起生活,共同养育张某学兄妹三人。十年前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后,应邀到集镇与张某学一家共同生活,张某学夫妻很好地履行了生养死葬的义务,特别是在老人病倒后积极送医院治疗,并承担了全部费用和护理义务。根据民法典第1045条第二、第三款规定: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由此可见逝者张三爹与侄儿张某学是共同生活的两辈人,是近亲属,相当于父子。张某学也对张三爹尽了赡养义务,视同为张三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其叔父张三爹的债权,完全有权向债务人张某军主张权利,要求其清偿债务。若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三)现金买条子。2023年6月中旬,另一位“群英”受托转告张某学,债权人张某军愿意在一周内清偿本金,要求免除利息。端午节前一天,在两位“群英”见证下,张某学手中的借据如数变现,两位即将对簿公堂的乡亲握手言和。

调解得启示。调解民事纠纷需要理清事实,先法后理再情,即在法理情中寻找一个平衡点,以此有效化解矛盾,依法解决纠纷。(通讯员:王秋)

(编审:刘永 责编:黄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