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检察抚慰英烈回归“家园”
发布时间:2024-04-28 阅读: 来源:法治一线网
“感谢志愿者,感谢隆回县人民检察机关,帮我们寻到了亲人,让忠魂安息!回归“家园”。
4月23日,隆回县烈士陵园里,烈士刘登海的家属久久不能平静,这时,刘登海烈士迁葬工作正在展开,这一场长达53年的寻亲之旅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源于隆回县人民检察院收到的一条公益诉讼线索。
四川江安籍烈士刘登海,1971年入伍,同年7月19日因公牺牲,其安葬地不详。让烈士回乡,让家人安息,一直是刘登全兄妹4人心头的一件大事。直至志愿者向检察机关提供信息,一家人多年的期盼才有了转机。
2024年4月15日,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收到了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人民检察院移交的线索,称四川江安籍烈士,刘登海烈士墓碑位于隆回县桃洪镇新建街。接到案件线索后,隆回县检察院立刻采取行动,经过现场勘探、多方调查,最终确认其为刘登海烈士墓。
4月17日,隆回县检察院迅速组织召开权益保护磋商会,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就刘登海烈士墓履行修缮保护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进行磋商,督促其履行烈士褒扬工作监督管理职责,积极开展烈士墓修缮保护工作。
刘登海烈士墓系零星墓,因多年无人看护,一直在确认。在与烈士亲属取得一致意见后,秉承着“应迁尽迁,集中管护”的原则,4月24日,在隆回县检察院的监督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法将烈士刘登海迁葬至隆回县烈士陵园集中安葬,以告慰烈士英灵。
巍巍雪峰,滔滔资水,隆回县这一片红色土地具有光辉的革命传统。“刘登海烈士墓得到了妥善安置,但是否还有其他烈士墓没有被发现?检察公益诉讼守护英烈权益还任重道远。”在接下来的工作中,隆回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将以此案为契机,持续强化能动履职,切实为公共利益“站岗”,为英烈权益“护航”。(通讯员:李艳姣 張晓琴)
4月23日,隆回县烈士陵园里,烈士刘登海的家属久久不能平静,这时,刘登海烈士迁葬工作正在展开,这一场长达53年的寻亲之旅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源于隆回县人民检察院收到的一条公益诉讼线索。
四川江安籍烈士刘登海,1971年入伍,同年7月19日因公牺牲,其安葬地不详。让烈士回乡,让家人安息,一直是刘登全兄妹4人心头的一件大事。直至志愿者向检察机关提供信息,一家人多年的期盼才有了转机。
2024年4月15日,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收到了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人民检察院移交的线索,称四川江安籍烈士,刘登海烈士墓碑位于隆回县桃洪镇新建街。接到案件线索后,隆回县检察院立刻采取行动,经过现场勘探、多方调查,最终确认其为刘登海烈士墓。
4月17日,隆回县检察院迅速组织召开权益保护磋商会,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就刘登海烈士墓履行修缮保护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进行磋商,督促其履行烈士褒扬工作监督管理职责,积极开展烈士墓修缮保护工作。
刘登海烈士墓系零星墓,因多年无人看护,一直在确认。在与烈士亲属取得一致意见后,秉承着“应迁尽迁,集中管护”的原则,4月24日,在隆回县检察院的监督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法将烈士刘登海迁葬至隆回县烈士陵园集中安葬,以告慰烈士英灵。
巍巍雪峰,滔滔资水,隆回县这一片红色土地具有光辉的革命传统。“刘登海烈士墓得到了妥善安置,但是否还有其他烈士墓没有被发现?检察公益诉讼守护英烈权益还任重道远。”在接下来的工作中,隆回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将以此案为契机,持续强化能动履职,切实为公共利益“站岗”,为英烈权益“护航”。(通讯员:李艳姣 張晓琴)
(编审:刘永 责编:黄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