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冒用他人身份证乘车在怀化被拘留
发布时间:2023-07-31 阅读: 来源:法治一线网
7月30日,一名女子冒用他人身份证乘坐高铁被查获,在移交怀化铁路公安处怀化南站派出所时,民警发现此人还是一名失信人员,结果受到行政拘留五天的处罚。
当事女子被移交怀化南站派出所
当天,由成都东开往福州南的G1758次列车上,列车工作人员在查验车票时,发现一名冒用他身份证乘车的女子。经初步审查,发现对方还牵涉失信的案例。当列车在怀化南站停靠时,乘警将该女子移交怀化南站派出所处理。
据了解,这名女子谢某,53岁,湖北咸宁人。因为公司经营不善而负债,被列为失信人员,限制其高消费,并且用自己身份证无法购买高铁票乘车。前段时间,谢某的远房亲戚来家中做客,不小心落下了身份证,谢某为方便自己乘车出行,就想到了冒用他人身份证的方法,结果还是露出了马脚。谢某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乘车,铁路警方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相关规定,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铁路警方再次提醒: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希望大家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切勿触犯法律红线。(通讯员:张舒怀 柳雅)
(编审:刘永 责编:黄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