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清法院: 高效调解涉企纠纷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3-05-26 阅读: 来源:法治一线网
近日,双清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有效减轻企业的诉累,让企业轻装上阵。
据悉,2020年,被告湖南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曾某某借款50万元用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并约定了利息。双方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后,被告因经营情况恶化,没有资金偿还原告借款本息,原告在找被告多次协商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息合计70余万。
双清法院立案受理后,因案件事关当事人切身利益且金额较大,便以兼顾企民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为出发点,深入了解案情,多次积极组织双方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企业虽然目前陷入了经营困境,暂无偿还现金的能力,但企业厂房中仍有货物尚未出售。在得知原告也有货物销售的渠道后,提出了以货物抵债的方案。最终,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原、被告达成和解协议,并且在将货物清点装车后,立即给被告出具了收条,并向法院提交了撤回起诉申请,矛盾得到妥善解决。
下一步,双清法院将继续贯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工作理念,将“枫桥经验”进一步运用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发挥调解优势,减轻企业诉累,继续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促进双清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通讯员:肖吉林 刘敏)
据悉,2020年,被告湖南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曾某某借款50万元用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并约定了利息。双方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后,被告因经营情况恶化,没有资金偿还原告借款本息,原告在找被告多次协商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息合计70余万。
双清法院立案受理后,因案件事关当事人切身利益且金额较大,便以兼顾企民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为出发点,深入了解案情,多次积极组织双方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企业虽然目前陷入了经营困境,暂无偿还现金的能力,但企业厂房中仍有货物尚未出售。在得知原告也有货物销售的渠道后,提出了以货物抵债的方案。最终,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原、被告达成和解协议,并且在将货物清点装车后,立即给被告出具了收条,并向法院提交了撤回起诉申请,矛盾得到妥善解决。
下一步,双清法院将继续贯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工作理念,将“枫桥经验”进一步运用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发挥调解优势,减轻企业诉累,继续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促进双清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通讯员:肖吉林 刘敏)
(编审:刘永 责编:黄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