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些东西不能持有、买卖
发布时间:2022-04-27 阅读: 来源:未知
男子为在朋友面前撑面子,竟购买警用手铐显摆炫耀,却不料被民警发现。近日,长沙铁路公安处新化南站派出所在进站口执勤时查获非法持有警械的男子苑某。民警提醒:《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违反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月26日13时20分,新化南站派出所民警在安检口执勤时,发现安检仪上出现两个圆环状金属物体,民警立即找到行李主人苑某,要求其打开行李。经开包检查,民警在其行李内发现一副警用手铐及钥匙两把。因警用手铐是人民警察按规定配备的警械,民警当即要求苑某出示工作证件,苑某却支支吾吾无法出示,民警再三询问,苑某承认其并不具备警察身份。民警随即将苑某口头传唤至站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审查,苑某现年47岁,湖南株洲人。为了向朋友吹嘘炫耀,自行在网上搜索购买了这副手铐。经过民警教育,苑某认识到非法持有警械的危害及错误,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目前,苑某因非法持有警械被长沙铁路公安处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并当场没收其非法持有的手铐和手铐钥匙,案件后续线索仍在核查。(通讯员:吴杰、王凯玉)
(编审:刘永 责编:黄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