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醒!别让自己成为交通事故主角!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一男子骑电动车和轿车相撞!
发布时间:2022-09-26 阅读: 来源:人民法治
@电动车驾驶人
如果有上面这种想法
赶紧看过来!
任性违法是要付出代价的
任性违法是要付出代价的
6月10日19时21分许,王某驾驶一辆电动两轮车沿洛阳市偃师区商都西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杜甫路口时,因闯红灯,与沿杜甫路由南向北逯某涛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王某受伤,两车受损。
交警部门调查后认定: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
驾驶电动车上路
请您务必做到
走非机动车道
遵守各行其道原则、右侧通行原则以及安全通行原则,骑行电动自行车要走非机动车道,不能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或逗留。
按照信号标识标线通行
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下车推行、走斑马线,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切记不可图一时之快,抱着侥幸心理闯红灯!
识盲区,避盲区
所谓盲区,是指驾驶员位于正常驾驶座位置,其视线被车体遮挡而不能直接观察到的那部分区域。很多交通事故都是由驾驶人的视线盲区导致的,特别是大型车辆,盲区会更多。
许多对盲区不甚了解的人总是抱持着“车能看见我”“车会礼让我”的想法,即使大型车辆在侧也试图抢行,结果往往伤亡惨重。
被看见,更安全
夜间骑行电动自行车,应在车尾及车身周围显眼位置加贴反光标识。
交警提醒:生命面前无小事,不违法无事故。广大电动车驾驶人应提高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毕竟发生事故时电动车是比较容易受伤的一方。而如果是自己的责任造成了事故,所受的伤害和造成的经济损失还将都由自己来承担。(来源:偃师公安)
【编辑 滢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