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当事人互相起诉 法庭全力调解 一天时间办结
发布时间:2022-09-24 阅读: 来源:人民法治
(李佳 刘茜雯)2022年9月22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阳平人民法庭成功合并调解了两起因货款问题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当天,双方当事人分别履行了义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刘某长期经营木渣加工厂,王某从事香菇装袋业务。2019年起,刘某经常给王某送木渣,后王某拖欠刘某货款21000元,刘某多次到王某家中索要货款未果。2022年7月5日,刘某一气之下开走王某的铲车,而王某的铲车之前签订有租赁合同,出租给某公司,租金每天2000元,因刘某私自开走铲车侵害王某的权益,王某诉至法庭请求判令刘某返还铲车及赔偿经济损失41000元。刘某到庭接收传票后,随即也提起诉讼,要求王某支付货款21000元。
为彻底化解矛盾纠纷,阳平法庭受理该案后,通知刘某、王某到庭进行调解,承办人李庭长事先已全面掌握案情,找准争议焦点,通过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认真分析利弊,积极引导二人从情理角度换位思考,理智解决纠纷。耗时近四个小时,在法庭干警的努力下,刘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私自开走王某铲车行为的不当,主动向王某道歉,并表示愿意立即将铲车开到法庭门口,返还给王某。王某看到刘某的诚意后,也表示愿意把拖欠的货款返还给刘某。最终,在承办人李庭长等人的主持下,刘某同意赔偿王某经济损失3000元。至此,双方矛盾纠纷全部化解。在干警的见证下,双方握手言和,王某开走了铲车,刘某也得到了货款,共同向法庭干警表示感谢。
刘某与王某两起纠纷一次性解决,不仅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也彻底化解了矛盾纠纷,更体现了阳平法庭高效调解、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理念。今后,阳平法庭将继续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契机,严防矛盾纠纷激化升级,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切实将矛盾纠纷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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