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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依法带娃” | 河南省汝阳县人民法院送给家长们的“开学第一课”

发布时间:2022-09-24 阅读: 来源:人民法治

(酒红杰  栗小茜)

又双叒到一年开学季

“神兽”归笼日

家长们是否已沉浸在“下岗”的快乐中呢?

不!要!着!急!

新学期也是对家长的新考验

今天汝阳法院奉上家长版“开学第一课”

如何“依法带娃”?

前方高能来袭

快来一起学习吧

“开学就不用管孩子了?”

“我的孩子想打就打!”

“带孩子可以只凭经验?”

法官解答

1家庭暴力不可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二十三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因性别、身体状况、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

2教育引导要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

3家长责任要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四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法官寄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还有很多条款对我们如何教育引导孩子提出明确要求,希望家长们都能好好学习、全盘掌握,依法养娃、依法育娃,为孩子们身心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编辑  滢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