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法文苑】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三件特殊的“礼物”
发布时间:2022-09-22 阅读: 来源:人民法治
编者按
文化铸魂,凝聚磅礴精神力量。河南省三门峡市法院第三届“天平杯”征文活动开展以来,灵宝市人民法院全体干警积极撰稿,从司法实践中挖掘素材、激发灵感,讲述自己与法院的那些故事,回顾成长的苦涩和甜蜜......全方位展现法院干警在维护公平正义的法治建设中成长、奉献的岁月年华和火热情怀。灵宝法院从最初收录的191篇征文中评选出35篇报送上级法院。
经三门峡市中院征文评委会评审,评选出117篇获奖作品,灵宝法院入选18篇,其中一等奖2篇,二等奖5篇,三等奖6篇,优秀奖5篇。即日起,灵宝法院微信平台推出获奖征文专栏【灵法文苑】,让我们一起品读法院干警的心路历程,聆听他们的故事。
三件特殊的“礼物”
王帅锋
(侯敏 张芸曦)我和执行的故事有很多,但这其中有三件“礼物”让我印象深刻。
一封信
这个故事发生在十年前........2012年,王某儿子在受雇张某期间驾驶三轮车时不幸出现意外,经抢救无效后死亡。经过审理,灵宝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张某赔偿王某经济损失8.9万元。
儿子的去世为这个家庭带来了难以想象的困难,家中只剩下年迈的王某夫妇及还在上学的孙子,老人省吃俭用将孙子拉扯大,孙子也争气的考上了一所不错的大学,但是面对高额的学费愁坏了老两口。家里已经拿不出孙子上大学需要的各种费用了。此时距离老人第一次申请执行已经过去了2年多了。被执行人张某对于自己应履行的义务还未履行分文。前后几次执行都没有很好的效果。无奈,王某的孙子只能放弃上大学去当兵,以减轻家里的经济压力。
转眼间到了2017年,那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之年。灵宝法院以“新面孔接待、新思路办案”为理念,以“彻底化解一批骨头案、信访案”为目标,实施新的团队改革机制,并重新划分办案区域,责任到团队。张某的案子被重新划分到我所带领的团队,面对被执行人张某,我带领团队前后跑了几十次,明理释法。最终,在严厉的惩罚措施和苦口婆心的引导下,张某终于想尽各种办法,缴纳了赔偿款。
2018年2月11日,收到案款的王某再次来到灵宝法院,为表达自己的谢意,送来了锦旗及感谢信。感谢信是老人家亲手写的,我细心保存着,内容至今我还记忆犹新。其中有一句话直戳我内心,“伸张正义我维权 千里回乡找法院 强制执行法体现 千方百计解民难 ”,是啊,执行就是守护老百姓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他们千里回乡我们是他们唯一的希望和念想,这使我更加坚定了我的初心,执行路上我也一直用这封信激励着自己。
一瓶风油精
2018年9月17日凌晨,天蒙蒙亮,小雨淅沥淅沥下个不停,我们的警车已驶出灵宝高速收费站,这次去的地方可不近,这次是要前往一千公里以外的湖南,这么远的故事还要从邹某未按约定向赵某其支付货款说起。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决邹某向赵某某支付货款4.48万元。判决生效后,邹某某仍未能还款。赵某遂向灵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我们依法向邹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邹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也不向法院申报财产,后来委托祁东法院查询邹某的房产土地登记情况,查明邹某在祁东县城有一栋六层住宅楼,我们便委托祁东法院对该房屋进行查封。
得知被执行人的具体位置之后,我便决定和其他两名同事驱车立马赶往湖南。行驶将一千多公里到达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在祁东县法院的协助下,9月19号上午十点,在邹某家中找到被执行人,并将其依法传唤至祁东县法院,在我们的劝说之下,其仍然拒不履行,遂决定对其实施司法拘留,祁东县法院的执行干警听说我们当天下午就准备返程,惊讶的说“你们不累吗?来回两千多公里,也不休息一天再走?”我笑了笑说“灵宝的申请人肯定很想见我们,你说是不是?”他看了看我会心的笑了,便也没有阻拦,临走前送给我瓶风油精,说“没啥能帮你们的,听说这个可以提神,路上注意安全,期待下次合作”。在当天下午四点我带着他送的风油精又驶上了回程的高速,这一昼夜的急行军,多亏了有了他送的“礼物”。我们时不时的在太阳穴点涂,三个人轮流来开,终于在9月20号早上七点钟顺利返回灵宝。到达灵宝法院后我给祁东县法院的兄弟去了个电话,说“你的礼物真的是平安福,很有用,我们顺利抵达灵宝了,这次谢谢祁东县法院的配合,有空来我们灵宝!”
这瓶小小的风油精,还放在我的抽屉里,每次看到它,便能想到那个满车“清凉”的夜晚,从湖南到灵宝的一千多公里,有兄弟法院的理解与支持也有同为执行干警所明白我们的不易,有独特的味道也有细微的温情。
一副对联
“马上年三十了,想着给工人发工资没希望了,没想到才几天时间,你们就帮我要回4万多元执行款,这是我收到最好的礼物了,谢谢你,这是我亲自写的对联儿,送给您吧,作为新年礼物”2022年1月30日,年前最后一天,申请人尤某从我手中接到执行款后,送给我了一副对联。
这幅对联的故事是来自于尤某诉商丘某建筑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在该案立案三日后,在得知该案在诉讼保全阶段扣留了豫灵某公司应付被执行人的质保金,我带领同事冒雪驱车前往八十公里外的豫灵某公司,对该案件涉案款项进行提取扣划,并督促该公司尽快协助执行。该案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时7天,在2022年1月28日,当该笔案款一扣划到法院账户我便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联系尤某发放了执行款。
我知道,快过年了,大家都想着拿回属于自己的钱,开开心心过个好年。我脚下的步伐才更快,要变不可能为可能,我把申请人尤某送我的“礼物”贴在家门口,看着这幅对联儿,感觉自己的年过得也十分有滋有味。
漫漫执行路,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却有“诗和远方”的执着。我将始终以“心存正义、敬法慎独”作为职业准则,凭着对党和国家的忠诚、对人民群众的负责、对法律事业的热爱,在“努力让人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新征程上阔步前行。
作者简介:
王帅锋,男,现任刑二团队团队长。两次被三门峡中院授予个人三等功、先后被评为“优秀法治副书记”“十佳政法干警”“灵宝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2022年2月,被河南省高院授予个人二等功。
【编辑 滢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