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法文苑」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感悟“法官”
发布时间:2022-09-14 阅读: 来源:人民法治
编者按
文化铸魂,凝聚磅礴精神力量。全市人民法院第三届“天平杯”征文活动开展以来,灵宝市人民法院全体干警积极撰稿,从司法实践中挖掘素材、激发灵感,讲述自己与法院的那些故事,回顾成长的苦涩和甜蜜......全方位展现法院干警在维护公平正义的法治建设中成长、奉献的岁月年华和火热情怀。灵宝法院从最初收录的191篇征文中评选出35篇报送上级法院。
经三门峡市中院征文评委会评审,评选出117篇获奖作品,灵宝法院入选18篇,其中一等奖2篇,二等奖5篇,三等奖6篇,优秀奖5篇。即日起,灵宝法院微信平台推出获奖征文专栏【灵法文苑】,让我们一起品读法院干警的心路历程,聆听他们的故事。
感悟“法官”
冯欢欢
(侯敏 张芸曦)十年前,二十出头的我带着对“法官”的朦胧认识,走进了法院,成为了法官队伍的一员。那时,满身书卷气的我期待自己能身穿庄严的法袍、坐在神圣的法庭上,用自己的所学作出公平正义的裁判。然而,当我满怀激情开始工作时,却看到了聚集在法院门口打着各种要求的横幅;看到了因没能支持诉求,便一口咬定法官枉法裁判的当事人;看到了因判赔金额达不到自己的期望,而打砸办公设备,威胁法官人身安全的受害人。一天工作下来,面对吵吵嚷嚷、互不相让的当事人,满身疲惫,甚至委屈痛苦,开始怀疑自己当初那么执着的选择当法官是否错了。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工作的不断深入,我对法官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2015年4月份,70岁高龄的老人师某因交通事故受伤起诉至我院,在查阅卷宗材料后,我发现师某起诉的一名被告田某,系单位聘用司机,其在执行工作任务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该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应由其用人单位承担责任,但师某并未起诉单位,在将这一情况向老人讲后,老人并不相信,还认为我是在为被告田某逃脱责任,后我将涉及该案的相关法律法规向老人一一讲解,对老人的疑惑进行仔细解答,最终老人将用人单位追加为被告,避免了老人的诉累。
案件生效老人前来申请执行,在给老人办理完执行手续后,他颤巍巍的从身后的布袋里拿出一袋苹果,急忙塞给我,还没反应过来的我下意识的推脱说不用了,老人一下子急了,说当初开庭,见台上坐的是这么年轻的姑娘,心都凉半截,可是开完庭,见你一直给我们调解,我就知道我想错了,我这次遇到好人了,这是咱自家种的苹果,你就尝尝吧。回到办公室,看着这些苹果,心里酸酸的,一个孤立无助的老人因为我的工作而获得应有的赔偿,我本来只是在尽心地做着自己该做的工作,没想到自己的平常之举却为老人化解了心结,那一天我感受到了作为法官的快乐与喜悦。我开始慢慢体会和理解法官的真实含义,开始理解身边那些老法官们耐心细致的听当事人诉说,有情有理的向当事人释法答疑。
在一次次的感动中,我明白了“吵”,正是他们到法院的真正的原因,一个好的法官,就是要能让当事人从“吵”着进来到“笑”着出去。在一次次的宣判中,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当法槌落下,婚姻被解体、财产被分离、自由被限制的感觉,越来越清楚的认识到法官所肩负的使命。为这使命,不得不在一个个深夜拉灯夜战,翻阅那永远也翻不完的法条。“白加黑”“五加二”“超负荷”的工作,平均每人每月结案25件以上,除去8天的双休日,平均每天结案1.5件,除了阅卷、开庭、合议、调查、调解、写判决书、宣判、送达、卷宗整理等等一系列办案的环节,还少不了开会、政治学习、写心得体会等诸如此类的活动。每天忙得晕头转向,身心疲惫,可案件数还在那里,不管你想或不想,它们都只增不减。很多时候我也会厌倦,好想卸下这份沉重,心想,算了吧,这不外是一份工作,不要把自己搞得那么神圣。但是每看到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大打出手的乡邻握手言欢,闹离婚的小夫妻破镜重圆,辛苦一年的农民工终于从老板那里拿到血汗钱……作为法官,那种自豪感、成就感就会油然而生,那一刻再多的付出、再多的努力也值。
身为法官,每天面对浩繁的案情和办不完的案件,在办案中接触形形色色的当事人,每个案件发生的不同故事,办案的每段经历,就会像参天大树的年轮一样,刻划出我们法官人生的核心部分。记得在审理张某盗窃案件时,一天张某的父亲小心翼翼的来到我的办公室,穿着过时的旧衣裳,树根般粗壮斑驳的双手记录了他生活的艰辛与不易,当他试图将一个装着钱的旧信封塞进我的口袋时,我的心被刺痛了。我一直以为,行贿者是可恶的,因为他用权钱交易这种方式篾视了法律尊严,亵渎了法官的公正。但是,当贿赂来自于这样一个贫穷的父亲时,我茫然了:难道他也是在篾视法律、亵渎法官吗?难道在人民群众心中,法官就等同于雁过拔毛的贪官吗?看着他那无助的目光,我耐心地告诉他,你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但是请你相信我,相信法律,这笔钱我将作为您为孩子预交的罚金,在量刑时会充分予以考虑的,您就放心吧。看着他高兴地离开,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其实,法官职业只是三百六十行中的一行。只有媚势者才称他为”权力的象征”,只有贪婪者才把他当成实现黄粱美梦的捷径。我说,法官职业是憧憬法制社会者的“炼炉”,是信仰法律的人对祖国的责任。如不,就不应选择法官作为职业,即使当了,也是浪得虚名。
法官的生涯,可以追忆,可以反思,可以赞美,可以批评;唯独不可以亵渎,不可以怠慢,不可以否定,不可以后悔。我们这一代在法制社会建设起跑线上行进的法官们,注定了要更多的经历摸爬滚打的磨练,要经历比后人更多的世态炎凉,要经受权力的压制干扰和舆情的非议,我们的经历正是为了让后人不再经历。作为一名法官,我接触的最多的是无权无势的普通百姓,解决的最多的是家长里短的邻里纠纷。我的确没有能力让人民群众“有栋宇之安,无饥寒之患”,但我一定要用公正廉洁的司法信念温暖他们,坚守法律底线,用自己的行动来践行一名法官的信仰。
作者简介:
冯欢欢,女,灵宝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兼任速裁三组团队长。荣获市级个人三等功、“全市法院办案模范”“平安建设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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