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宁县司法局:耐心调解促和谐,化解矛盾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2-09-07 阅读: 来源:人民法治
(郭瑞冰 张新民)9月2日,在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司法局上戈司法所,一起历时8天、经过3次调解的用工劳务赔偿纠纷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当事人双方都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这起纠纷还要从8月26日上午说起,一行人神情悲痛的走进上戈司法所,在工作人员询问其缘由时,其中几名女子已经泣不成声。见此情景,工作人员先让这些人坐下休息一会,并为其倒水,待其心情平复后才开始询问到来目的。
原来是其家人王某青昨天在上戈镇某公司干活时突然晕倒,现在仍在急救室进行抢救。司法所所长张新民立即受理此案,并联系施工公司负责人到司法所进行调解。王某青家属认为家人是在工作时晕倒,施工公司理应承担医药费并赔偿10万元。施工公司方代表认为,王某青是突发疾病晕倒,与公司并无太大关系,公司可以出于人道主义进行相应补偿,但对方所提出的金额太大不可能实现。双方都不肯做出让步,调解工作陷入了僵局。
8月30日,双方再次来到上戈司法所进行协商,上戈镇调委会同志分别对双方代表进行劝解,双方都做出了让步,最终达成一致。
上戈司法所在工作中充分践行了“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与使命,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枫桥经验,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到早发现早调解,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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