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宁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洛宁县首批拟由乡镇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职权清单》
发布时间:2022-09-03 阅读: 来源:人民法治
(卫卓君)9月2日晚,河南省洛宁县政府召开第九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县司法局、县委改革办、县委编办联合梳理出的《洛宁县首批拟由乡镇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职权清单》(以下简称《首批处罚事项清单》),会议原则通过了《首批处罚事项清单》,并要求按照工作程序上报市政府。会议由县委副书记、县长王瑞同志主持,县政府组成人员参加了会议,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列席了会议。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正学同志向会议汇报了《首批处罚事项清单》的起草背景及依据、梳理工作情况、征求意见情况和相关建议等,从明确《首批处罚事项清单》梳理工作原则,分析《首批处罚事项清单》意见建议,强调《首批处罚事项清单》重要性三个方面阐述了《首批处罚事项清单》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支撑作用和重要意义。
县委副书记、县长王瑞指出,一是充分认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重要意义。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重大部署。做好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是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内容,对促进基层治理和社会稳定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二是准确把握下放行政执法职权事项工作原则。下放行政处罚职权是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重要一环,我们要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原则,落实好梳理下放职权事项工作。一张清单明权责,厘清乡镇与县直部门职责边界,为“一支队伍管执法”提供有力支撑。本次会议原则上通过梳理出的拟下放事项清单,下一步要按程序向市政府上报提交,待市政府和省政府批准后,我们再正式公布实施。三是全面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健全体制机制,推进放权赋能,加强制度建设,强化业务培训,着力提升执法人员履职能力,实现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确保下放职权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会上,王瑞带领大家逐条学习了《首批处罚事项清单》81项,为大家进行了一次近距离的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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