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宁县司法局:法治进校园,青春有“法”护
发布时间:2022-09-03 阅读: 来源:人民法治
为进一步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措施,预防校园欺凌,强化学生法治意识,在校园中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9月2日,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司法局联合河南向群律师事务所到洛宁县新宇小学为青少年上了“开学第一堂法治课”,为全校师生带来了一场精彩生动的法治文化盛宴。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山明超同志参加了活动。
河南向群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少平简单生动地讲解了法律的概念、为什么要学习法律以及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的区别,并通过“校园欺凌”“聚众斗殴”“抢劫”等生活中实际发生的案例向同学们更深入讲解了生活中常见的违法犯罪的情形以及后果。通过王律师精彩的授课使同学们对法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也了解到如何通过法律保护自己不受到伤害。
最后山明超同志对同学们有三条告诫:一要加强道德修养和增强法律意识,要知法、懂法、以身作则,遵纪守法;二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三要在日常生活中戒奢、戒骄、戒惰、戒散。
此次法治讲座课不仅增强了全校师生的法治意识和能力,更通过实际的案例使学生认识到了“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句话所代表的含义,培养了他们遵纪守法的意识,并学会了如何运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来源:洛宁司法局)
【编辑 滢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