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灵宝:在微信和抖音上辱骂执行干警,严惩
发布时间:2022-08-28 阅读: 来源:人民法治
(杨艺伟)“日刷微信、抖音”已成为当下大多数人的生活习惯,但网络平台并非法外之地,个人言行举止同样受到法律约束。
“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因法院冻结我银行账户,我在微信、抖音平台发布辱骂执行干警,一时冲动犯了不该犯得错误……”
2022年8月24日,被执行人王某在微信、抖音平台发布辱骂执行干警正常执法的内容,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依法对其采取拘留15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王某在拘留所里写下了悔过书并缴纳罚款,偿还全部欠款,为自己一时冲动、肆意妄为的行为买了单。
2021年7月9日23时,王某驾驶无号牌普通摩托车与刘某相撞,造成双方受伤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事故认定,王某承担事故全责,刘某全身多处骨折,治疗花费医疗费34234.06元,因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引起诉讼。灵宝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王某赔偿刘某各项损失共计43340.86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未按期履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王某置之不理,该院对王某采取失信和限高措施,冻结了王某银行和微信账户,迫使其尽快履行,王某非但不履行,态度十分恶劣,对法院执行干警冻结其银行账户心生不满,在微信和抖音平台上辱骂执行干警。2022年8月13日,该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2000元的决定,面对拘留和罚款,王某瞬间认识到错误,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一幕。
法律权威不容亵渎,网络也并非法外之地,各位网民在享受言论自由的同时,请文明上网、理性表达诉求,严格遵守法律相关规定,挑衅甚至侮辱司法工作人员的行为,轻者拘留、罚款,重者可能触犯刑法构成犯罪,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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