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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宁县举办专职人民调解员培训会暨聘任仪式

发布时间:2022-08-11 阅读: 来源:人民法治

(吕 聪)为进一步推进《河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建立健全专业高效、有机衔接、便捷利民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贯彻落实市、县两级《关于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加强全县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8月10日上午,在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社区矫正中心二楼会议室举行了洛宁县专职人民调解员培训会暨聘任仪式,洛宁县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海波,洛宁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正学,党组成员、副局长山明超,基层股股长刘晓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张正学同志主持。
党组书记、局长张正学在会议上指出,进一步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着力提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是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必然要求,新聘专职人民调解员要充分认识到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调解员要不断增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强化学习,学以致用。调解员要加强对《人民调解法》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三要敢于担当,勇于作为。调解员要主动履职尽责,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洛宁县司法局基层股股长刘晓围绕“《人民调解法》的深入解读”“人民调解知识技能”等内容进行授课,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全面的理论知识传授和实操经验分享,点对点沟通,并在现场答疑解惑。






培训结束后,刘海波为受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发放了聘书,并表示,希望各位人民调解员勤于学习,认真履职,共同推动人民调解工作良好有序开展,为全县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编辑 滢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