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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汝阳:诉调衔接紧密 纠纷化解及时

发布时间:2022-07-31 阅读: 来源:人民法治

(酒红杰 栗小茜)近日,在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人民法院內埠法庭人民调解员工作室,汪某接过马某的800元赔偿款后,对着人民调解员李留荣说道:“非常感谢你们这么快就帮我们化解了纠纷”。
内埠法庭专职调解员(左)
 
案情简介
 
诚心 用心 真心2022年7月14日,汪某驾驶一辆轻型货车与马某驾驶的叉车相撞,造成车辆损坏。汝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对事故责任进行了划分。但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无果。汪某无奈之下走进內埠法庭,咨询立案事宜。內埠法庭法官马涛接待了汪某,了解情况后,认为该案件事实清楚且双方责任划分明确,适宜通过诉前调解方式解决。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马涛将纠纷转至专职调解员李留荣进行诉前调解。李留荣当即联系马某,由于马某正在上班,不能当天调解,便约定次日进行调解。调解时,双方的主要争议在于损失的认定上,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就需要通过鉴定来确认损失,既需要时间等待结果,又需要支出鉴定费,增加双方的负担。李留荣依据双方的陈述、车辆照片等材料,结合日常生活经验,对相关损失进行逐一分析,一点点缩小双方的差距,最终确定双方都认可的损失数额,双方在此基础上就赔偿费用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履行了赔偿款项。从首次接待群众到纠纷化解,用时不到两日,既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节约了群众的维权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汝阳县人民法院积极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专职调解员的作用,实现工作重点前移、矛盾分流高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早期,及时、便捷、高效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编辑 滢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