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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正青春」河南灵宝:韩莹:在平凡岗位上发光发热

发布时间:2022-07-13 阅读: 来源:人民法治

在法院,有这样一个群体,他们不直接参与庭审,但是在为审判工作提供辅助性服务;他们是法官的助手,也是法官的智库和参谋。他们在案件办理中承担着诸如阅卷、主持调解、管辖权异议、组织庭前证据交换、草拟裁判文书等大量事务性、辅助性工作,他们名字不会出现判决书上,但判决书背后有他们的辛苦!他们的名字叫法官助理。现推出【奋斗·正青春】专栏,陆续为大家展播优秀法官助理的青春风采,让我们一起走进他们的故事。
 
人物介绍   韩 莹
 
● 韩 莹
● 女,法官助理,大学本科,2019年9月份进入法院工作,现任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兼任扫黑除恶工作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联络员。
● 先后获得 “先进个人”“优秀法官助理”“法制建设先进个人”等荣誉。
 
作为一名法官助理,虽不能像法官那样身披法袍,手持法槌,但作为法官的“左右手”,她携手法官共同打磨司法利剑,扫除社会的黑暗毒瘤,守护司法的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做好审判辅助工作,每次开庭前,她都会主动阅览卷宗,整理出阅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供法官参考。庭审中,认真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庭审后,和法官探讨案件,草拟法律文书,逐字逐句校对文书,确保文书质量。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她共辅助法官办理刑事案件360余件,参与法庭记录1000余件。

 
从书记员到法官助理,随着角色转换,她的工作内容也有所调整,但她心中“司法为民”的信念却始终没有改变。
 
2018年,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序有力拉开,她作为书记员参与法院办理的第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刘某飞、郭某江等24人聚众斗殴案的法庭记录,该案庭审时间长达2天,法庭记录60余页。2018年8月该案被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播出。而后又多次参与马某奇、刘某等多起黑恶案件的法庭记录,辅助法官办理马某军滥用职权罪的恶势力保护伞案件,杜某林寻衅滋事罪、王某法等3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多起黑恶案件。
 
法院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除了案件审判之外,还有日常的台账管理、线索排查、数据统计、方案撰写、普法宣传等等,作为扫黑除恶工作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联络员,她先后拟定了多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实施方案,做好线索排查核查工作,定期向市扫黑办报送台账,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落实上级要求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推动全市平安建设工作,2021年6月被三门峡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评为“三门峡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
 
为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助力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在协助办案的同时,她还肩负宣传教育工作,参与灵宝法院“开学第一课”法律普法视频的录制,为焦村职专学生“模拟法庭”提供法律指导,同时还多次参与普法进校园活动,以真实案例为视角,开展法治宣传,先后到太张小学、第三小学、实验中学等地开展“送法进校园”法治教育宣传活动,教育和引导青少年提高法律意识。
 
行百里者半九十。从一个初进法院的新人,成长为经验丰富的法官助理,她一路坚持司法初心,牢记为民使命,用汗水努力耕耘着心中的司法热土,用一腔热忱践行着为人民的忠诚与担当。
 
【编辑 滢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