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的群众满意事」河南灵宝:我拍的那个视频,他的妻子很欣慰
发布时间:2022-07-09 阅读: 来源:人民法治
行程万里,不忘初心。面对新形势新需求新使命,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才是检验检察机关工作成效的核心标准。为此,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公众号特创立“我做的群众满意事”栏目。检察干警在履职与办案的过程中,做了哪些让群众满意、点赞叫好的事呢?让我们来一起走进他们的故事……
讲述人:李鹏 第二检察部
感言:法律判决虽是严肃无情的,若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给予嫌疑人法律的温情和人文关怀,便能让迷途的人真心悔罪,重拾回归社会的信心。
贺某某曾经是一名光荣的武警战士,退役后,先后找了好几份短期工作,不幸的是,2019年前后贺某某查出患有强直性脊柱炎,本就不算宽裕的家庭条件加上这一变故,使贺某某肩上的担子更重了。2021年7月份,受疫情影响,在江苏打工的他接到工厂停产减单的通知,收入锐减,正值此时,朋友张某平打来电话,说给他介绍一单生意,提供往返路费和食宿,只需配合办理银行卡和网银供张某平转账,每万元即可给他50元的手续费,心生顾虑的贺某某禁不住诱惑,赶到西安,办理了7张银行卡提供给张某平,获利5000元。不久后,贺某某接到反诈民警的电话,询问其是否将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贺某某矢口否认,民警训诫其保管好个人的身份证件等资料。随后,张某平也电话传授贺某某应对警察讯问的话术,同时要求其注销银行卡,并宽慰他过段时间风声过了就好。
同年8月中旬,张某平再次电话联系贺某某到石家庄市提供银行卡,贺某某重新办理6张银行给张某平使用,再次获利4800元,贺某某将获利的9800元用于家务开支和治疗疾病。经统计,贺某某上述账户共计入账金额540余万元,涉及被害人被电信诈骗入账金额173万余元。贺某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由于贺某某接到灵宝市公安局民警电话主动投案时,害怕其七十多岁的母亲接受不了犯罪事实打击,就没有向家人告诉缘由,我和检察官李彦彬在讯问时,其提出愿意退缴赃款缴纳罚金,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希望在不告诉其母亲的情况下联系家人退赃,并告诉其妻子的电话。
提审结算,我的心情异常沉重,一个曾为国家守卫边疆的军人,迫于经济,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实在是令人扼腕叹息,但他能主动投案并积极退赃,证实他还有悔罪的态度和回归社会、家庭的向往,与检察官商量后,我立即联系了贺某某的妻子,向她说明情况,由于贺某某的妻子不知道案情,也不知道其丈夫为什么被抓,更不能确定是不是有人冒充司法工作人员诈骗。为打消顾虑,我主动要求可以电话录音,同时将我的工作证件部分拍照后彩信传输给她,本以为事情结束了,结果第二天,我接到到甘肃省华池县公安局刑警的电话,对方向我表明了身份和缘由,原来贺某某的妻子还害怕是电信诈骗,向民警求助,在核实身份、误会解除后,贺某某的妻子将赃款和罚金打到了指定的账户,根据以上情况,贺某某签署适用了认罪认罚程序。
2022年1月底,案件移送到灵宝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我又接到贺某某妻子的电话,其用急促、哭泣的声音的提出事情实在是瞒不下去了,贺某某的母亲见快过年了孩子还没回家,得知事情后恸哭了一场,要求赶到看守所会见或者在开庭时参与旁听见上一面。彼时,正值疫情形势严峻,考虑到路途遥远和疫情防控要求等,我又耐心向其解释了三门峡市的疫情形势和防控政策,并释明因疫情原因,通过网络庭审,不设旁听席,经向法院承办法官协商,在庭审时结束后,利用远程庭审设备拍摄一段视频发送给贺某某妻子。贺某某当庭痛哭流涕,连连道谢,表示自己愧对家人,有愧国家的培养,出狱后一定洗心革面,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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