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法庭”创建丨抚恤金之争,河南灵宝法官调解让“爱”回家
发布时间:2022-07-08 阅读: 来源:人民法治
我是他的妻子,生活了二十九年,如今已经87岁,我应该多分抚恤金……
我们仨是他的亲生子女,父亲的后事都是我们料理,要扣除部分费用后,再考虑平均分割……
(张阳烨)他们是再婚夫妻,遭遇丧夫之痛的耄耋老人李某却与继子女发生抚恤金之争,这笔钱自己是否有权享有?自己又可以享有多少份额?冲突不断激化,家庭关系剑拔弩张,李某也离开了与宋某共同生活多年的地方……
►►►案情回顾
原告李某与宋某于1988年登记结婚,双方系再婚,婚后共同生活长达二十九年。2019年,宋某因心肌梗死病故。因宋某生前系退休干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付其家属丧葬费5000元及抚恤金138458元。但因李某与宋某三子女(系宋某与前妻所生)对抚恤金的分配无法达成一致,李某一纸诉状将共同生活长达二十九年的三名继子女告上法庭。
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五亩法庭以共有物分割受理该纠纷后,认为此案系家庭纠纷,当事人年纪都较大,为化解矛盾,各方都能早日领取到抚恤金等财产,法官积极和当事人取得联系进行庭前调解。
►►►庭审中
第一次开庭时,双方分歧较大,未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承办法官没有放弃,多方向宋某生前的单位、社保部门了解相关的情况,再次翻阅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走访与案件有关的村干部,对案情进行反复梳理。鉴于双方积怨较深,一周后,法官对双方进行“背对背”调解。结合法理和情理,一方面开导三位子女,李某和其父宋某系合法夫妻,共同生活近三十年,感情深厚,于法于理都有权利分割财产。一方面开导李某,开导换位思考,并以相似的案例作为引导。
►►►处理结果
法官耐心细致的疏导,一点点消除了横亘在继母与三个子女之间的“壁垒”,双方同意各退一步,扣除各项后事费用后,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三个子女均同意继母李某分得其父亲宋某的丧葬补助费抚恤金32000元。
一纸判决书虽可以让纠纷案结事了,但却会对亲情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对于李某和她的三个继子女来说,公平合理将数额分配平衡,用司法温度去修缮亲情关系,化解争执双方的坚冰,才会真正让耄耋老人缺失的爱回家。
自“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开展以来,灵宝市人民法院五亩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桥头堡和前沿阵地作用,针对不同类型的纠纷案件,充分利用专业优势,将调解贯穿诉讼全过程,并且创新调解方式,传承“马锡五审判方式”,定期开展巡回审判、公开审理、以案说法、送法下乡,将矛盾化解在源头,从而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编辑 滢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