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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检察视角」 答案只有一个:必须报告

发布时间:2022-07-08 阅读: 来源:人民法治

(雷志帆)“未成年人保护法已经作出明文规定,报与不报已经不再是一道多选题,而是一道单选题,答案只有一个:必须报告,如果知情不报,就要受到责任追究!”7月7日,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检察院组织召开的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联席会议上,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乐对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再次进行语重心长的重申和强调,参加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县监察委、公安局、司法局、教体局、卫健委、民政局、团县委、妇联等单位分管同志就制度落实工作纷纷作了代表发言。
 
 
在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辉的主持下,与会人员观看了最高检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聚光》宣传片。该院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检察官李应慈结合该县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及未成年被侵害案件情况,解读了强制报告制度出台的背景、意义、内容以及落实情况,通报了最高检发布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追责典型案例,重点解释了不同报告主体(单位)发现线索的流程和处置要求,以及不报告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张辉结合不负刑事责任未成年人的犯罪情况,具体分析了未成年人临界预防的必要性,组织学习了洛宁县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工作暂行办法。
 
 
与会成员单位分管同志结合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要求,根据各自单位的实际,开诚布公,畅所欲言,纷纷作了履职尽责落实报告制度保护未成年人成长的表态性发言。
 
陈乐结合大家的发言,就推进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要提升站位,切实提高这项制度对保护未成年人不受侵害重要性的认识,多宣传,多普及,加大力度,多措并举,切实推进这项法律报告制度落地落实落细。二要加强沟通,发挥联席会的平台作用,凝聚合力,全链条筑网,确保制度刚性执行,共同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三要压实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发现线索及时报告,努力让主动报告成为自觉,全力守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快乐成长。
 
这是该院推动“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的具体实践活动。
 
【编辑 滢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