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法院:巡回审判进乡村 当庭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2-07-02 阅读: 来源:人民法治
(孙钰飞)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方便当事人诉讼,近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故县法庭干警前往豫灵镇姚子头村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审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使该案当庭调解。
张某与吴某一同受雇在姚某的石料厂提供劳务。2021年12月,吴某在清理砂石时不慎将张某左手砸伤,张某前往医院治疗,期间花费医疗费9802元均由姚某支付。后张某与姚某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张某遂诉至灵宝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积极疏导双方情绪,围绕双方争议的焦点摆事实讲道理,充分向当事人释法明理,经过一下午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双方互谅互让达成了调解协议:姚某一次性赔偿张某医疗费等各种经济损失共计5000元。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灵宝法院深入贯彻“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精神,始终坚持“服务群众零距离”的工作理念,持续深化巡回审判,让法官走出法庭、走进乡村街头、走到群众身边,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把法治课堂搬到群众身边,做到“哪里有纠纷,国徽就照耀在哪里;哪里有矛盾,法槌就敲响在哪里”,努力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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