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人民法庭」灵宝市法院阳平法庭: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群众心田
发布时间:2022-05-30 阅读: 来源:未知
(柴 艺)
人民法庭扎根乡村
是乡村振兴的
支持者、参与者和建设者
紧扣乡村振兴新任务新要求
深度参与基层社会综合治理
彰显基层司法优势
“小”法庭释放出了“大”情怀
今天,小编带大家走进
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阳平人民法庭
阳平法庭位于灵宝市阳平镇灵湖路,距离市区25公里,下辖阳平镇和西闫乡两个乡镇,辖区总面积364.6平方公里,83个行政村,12.8万人。现有干警7名,其中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2名,法警1名,聘用人员2名。2021年,被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2021年,该庭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525件,审结520件,结案率99.05%,服判息诉率95.58%。阳平法庭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日常工作生活中涉及法律的烦心事、揪心事,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巡回法庭——走近群众化矛盾
“考虑到当事人行动不便,我决定将巡回法庭设在当事人的家里,既能减轻当事人诉累,又能拉近群众与法院的距离。”阳平法庭庭长李佳像往常一样坐在车上边整理案卷,边与法庭干警交流一天的工作行程,她将在距离灵宝市区32多公里的大闫村审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
丈夫赵某某患有强制性脊椎炎,常年在家不能外出。原告张某某与被告赵某某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原告张某某便以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为由向阳平法庭提起离婚诉讼。审理过程中,被告赵某某同意离婚,但双方对于共同房屋的分割分歧较大,调解工作一时陷入僵局。通过法官耐心释法说理,耐心调解疏导,最终,原告张某某不再要求分割房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
为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阳平法庭传承和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深入村居田间为群众提供“零距离”的诉讼服务,着力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努力做到“法官在哪里,哪里矛盾纠纷就归零”。
数字法庭——多元渠道解民忧
“原、被告,能听清我说话吗?双方在庭审过程中请保持网络信号良好......”“能听到,好的......”这是今年3月,李佳法官通过互联网开庭审理案件的一幕。
“现在宣布休庭,请扫描屏幕上方的二维码,看过笔录确认无误后签名捺印。”随着原、被告远程签字后,庭审顺利结束。
今年5月,王某带着诉状和借条走进阳平法庭要求闫某偿还借款2万元。法官将案件推送至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诉前调解。5月10日,经调解员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案圆满解决。
为民解忧,让正义提速。阳平法庭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最大限度提升解纷效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解纷需求。截止今年5月16日,法庭受理案件165件,诉前调解57件,调解成功率达43.86%。
阳平法庭坚持科技赋能,大力推广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和“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如今群众动动手指,便可实现立案、诉讼引导、案件查询、交费、答疑解惑等立、审、执“一站式”服务,通过屏幕的“面对面”和指尖的“键对键”实现了诉讼事务“家里办”、“掌上办”、“随时办”。信息化为法庭工作插上了科技翅膀,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的实际运用,极大提高了法庭的审判质效,更好地保障群众的诉讼权利。
创新法庭——服务乡村助振兴
阳平法庭的主要服务对象是辖区乡镇村民,为辖区群众服务,为农业生产及乡村振兴保驾护航,是法庭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在原告罗某诉被告灵宝市阳平镇某村委会、某村组、某禽业公司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中,罗某于2016年承包了集体所有的100亩土地,2019年村委会将175亩土地承包给某禽业公司,后罗某发现自己经营的4余亩土地被禽业公司占有,遂向阳平镇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反映。双方多次协商退还土地及赔偿事宜未果,引起诉讼。受理该案后,李佳多次前往原、被告处进行沟通交流,考虑到涉案4余亩土地已被禽业公司占有使用,恢复原状不利于企业生产经营,不宜退还,后判决被告村委会、村组赔偿罗某的相关损失。
阳平法庭积极融入综合治理大格局,为提升法庭服务水平,探索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在辖区阳平镇各村聘任有专职调解员,西闫乡各村选任“法律明白人”,打造以人民法庭为中心,以乡镇、村委为节点的全覆盖联动联调工作网络,将法庭工作延伸至各村委会,实现审判服务全覆盖。
法庭干警用踏踏实实的工作,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群众心田,折射出法治建设实实在在的成效。踔厉奋发,笃行不怠,阳平法庭将紧密结合时代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在立足审判职能的基础上,推进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在参与基层治理、促进乡村振兴、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方面有新作为。
【编辑 滢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