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邵阳:【利剑护蕾】新宁检察有温情 司法救助护“春蕾”
发布时间:2022-04-30 阅读: 来源:未知
“感谢检察机关对我女儿的关心,你们的司法救助给她受伤的心灵送来了一份安慰。”4月29日上午,一司法救助申请人的母亲给湖南新宁县检察院的案件承办人打来感谢电话。这是今年来,该院专门针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一个普通场景。
被救助人小兰(化名)是一名在校初中学生,平时性格文静,不大喜欢与人交往。去年夏天的一个下午,其放学独自回家途中被一陌生男子性侵。案发后,小兰心灵遭受严重创伤,变得更加沉默寡言,性格更加自闭。其父母看在眼中,痛在心里,对此状况束手无策,欲哭无泪。
今年来,新宁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大力配合“利剑护蕾”行动,延伸检察服务职能,传递检察温度,努力呵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特别是针对性侵案件中的未成年被害人启动“检察能动履职,司法救助护春蕾”专项工作,对该院近三年来办理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全面摸底,建立台账。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被害人,主动联系其监护人,调查被害人现实状况,采取充满人性化的办案模式,进行司法救助。
该院在司法救助案件线索摸排中,发现小兰的条件符合司法救助范围,于是主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快办快结,从受案、作出救助决定书到救助资金发放到位,历时仅有10天。而且该院根据该类案件特点,从充分保护未成年人隐私,避免二次伤害的角度出发,尤为注意办案的方式方法,有效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通讯员:黄杰 罗桂成)
被救助人小兰(化名)是一名在校初中学生,平时性格文静,不大喜欢与人交往。去年夏天的一个下午,其放学独自回家途中被一陌生男子性侵。案发后,小兰心灵遭受严重创伤,变得更加沉默寡言,性格更加自闭。其父母看在眼中,痛在心里,对此状况束手无策,欲哭无泪。
该院在司法救助案件线索摸排中,发现小兰的条件符合司法救助范围,于是主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快办快结,从受案、作出救助决定书到救助资金发放到位,历时仅有10天。而且该院根据该类案件特点,从充分保护未成年人隐私,避免二次伤害的角度出发,尤为注意办案的方式方法,有效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通讯员:黄杰 罗桂成)
(编审:刘永 责编:黄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