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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邵东法院:失信惩戒促执行

发布时间:2022-04-14 阅读: 来源:未知

“法官,千万莫把我们打进黑名单,我们已经在想办法,马上把钱打到法院的案款账户里面去。”某公司原股东在电话里语气急促的说。
2016年,李某与东莞某自动化设备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并预付2万元,但该公司一直未按合同约定向李某交付货物。多次沟通无果,李某诉至该院,法院依法判决该公司向李某返还预付款及违约金。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依法向该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但该公司仍置若罔闻,没有主动履行。经采取线上线下多次调查等相关执行措施,显示该公司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2021年,因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经李某申请,法院追加了该公司原股东廖某明、廖某栋为案件被执行人,并依程序及时向二人送达了执行相关法律文书。在后续通过电话做工作的过程中,二人均态度漠然,不为所动。考虑到案件执行标的不大,如果两位被执行人积极想办法,完全可以实现案结事了,法官决定实施信用惩戒措施,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电话里,法官告知其如不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下一步将会把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耐心释明纳入失信名单将会对其信用、出行等各方面产生的一系列不良影响。电话那头,廖某明、廖某栋沉默了一会之后,态度快速逆转,表示积极履行,然后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当天,李某顺利拿回全部案款。(通讯员:易传焜 谢德红)
(编审:刘永 责编:黄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