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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好“小案件”,服务大民生】检察官送来了赃款 “馒头奶奶”笑开了花

发布时间:2022-04-01 阅读: 来源:未知

  “感谢检察官!真是没有想到,检察院还能帮我追回这笔损失。”60岁的张奶奶,数着失而复得的1100元现金,笑的合不拢嘴。
  
  近日,宣恩县检察院在办理余某某系列盗窃案中,发现被害人张某还有1100元的损失没有追回。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得知被盗的赃款、赃物已被其挥霍,其自身无力退赃。为了最大限度为被害人挽回损失,承办检察官向犯罪嫌疑人就积极退赔以体现悔罪态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进行了充分的释法说理。最终,犯罪嫌疑人联系其家属后,家属表示愿意帮助余某某退赃。
  
  退赃款有了着落,承办检察官拨通了张某的电话,通知其前来领取。
  
  “检察官,我在恩施经营早餐店,早上要看店,其余的时间还要带孙子,这可怎么办啊?”眼看着退了的赃款却拿不到手,张奶奶犯了难。
  
  了解张奶奶的难处后,承办检察官随即决定前往恩施将赃款送到张奶奶手上。
  
  一百、二百、三百......张奶奶一边开心地数着钱,一边对检察官说:“这1100元我要揉多少斤面,卖多少个馒头呀!”
 

 
  看着张奶奶开心的笑容,承办检察官心里也暖暖的。
  

 
  人民群众全方位的安全感,离不开司法机关对“小案”的重视。侵财犯罪易发多发,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小案”,宣恩县检察院在办理此类案件中坚持将惩治犯罪与追赃挽损相结合,秉持“追赃最大化,损失最小化”的办案理念,聚焦办案“小微”实事,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将追赃挽损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让检察办案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编审:刘永 责编:黄光明]